世界 运动鞋巨头耐克于当地时间周一以侵权问题向联邦 *** 发起诉讼,起诉竞争对手新百伦(New Balance)和斯凯奇(Skechers)侵犯了其一项关于制造运动鞋鞋面的专利技术。诉讼指出,部分新百伦和斯凯奇跑鞋、足球鞋、篮球鞋滥用耐克一项名为“Flyknit”的专利技术。
“Flyknit”是耐克于2012年推出的编织鞋面技术,用细小纤维根据不同运动类型,编织厚度不同的一体式鞋面,让运动鞋具有更强的支撑力和弹性,同时提升透气性和耐穿性。近来 ,“Flyknit”技术已被广泛运用在耐克旗下的跑步鞋、篮球鞋、足球鞋系列中。
耐克在递交给马萨诸塞州联邦法院的诉讼中称,新百伦在其Fresh Foam、FuelCell及其他系列产品中使用了涉嫌侵权的技术。同时,耐克在洛杉矶起诉斯凯奇在其Ultra Flex、Glide Step系列中也涉及侵权。耐克在最新提出的诉讼中,要求被告提供金钱赔偿,并且永久禁止新百伦和斯凯奇使用该项侵权技术。
这不是耐克之一次 *** 。早在2005年,耐克就起诉阿迪达斯的几款运动鞋设计侵犯了其两项专利。2007年,两家公司达成一致同意撤销此案。
此外,耐克在2018年也曾起诉过PUMA,双方在2020年1月达成和解。2019年,因为鞋类产品专利侵权,耐克第四次将美国运动品牌斯凯奇告上法庭。
2021年12月,耐克以阿迪达斯49款运动鞋使用PrimeKnit技术,侵犯其六项专利为由再次产生纠纷。今年1月,耐克在纽约地区法院向街头潮流服饰品牌BAPE提起诉讼,指控该品牌抄袭耐克品牌运动鞋设计,要求BAPE赔付因侵权所获的利润以及销毁侵权鞋款。
同样在今年1月,耐克指控lululemon推出的三款跑鞋――Chargefeel、Blissfeel和Strongfeel,在纺织针织工艺上全部侵犯了耐克跑鞋的飞线(Flyknit)科技专利权。耐克称,lululemon的侵权行为已经对其造成了“经济损失和不可弥补的伤害”。
近来 ,耐克已停止对阿迪达斯和彪马的诉讼,但对lululemon的诉讼仍在进行。耐克寻求赔偿,但暂未指明金额,并要求lululemon终止生产相关运动鞋。而lululemon的发言人则回应:“耐克的指控是不合理的,我们期待在法庭上证明我们的观点。”
上海市法学会** 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炜表示,此类纠纷的本质是品牌之间的一种市场争夺的案件,也是一种宣告性。在吴炜看来,这类案件的审理时间会比较长,一旦起诉,等于是向社会和公众宣布被告一方是侵权的,这会对相关市场的消费者产生一定影响。
对于专利,品牌们似乎看得格外重要。在头部运动鞋服品牌的竞争中,打造独有的技术壁垒,是支撑品牌领跑市场的关键。以耐克为例,凭借Air、Zoom和Flyknit等核心技术,耐克的鞋类产品脱颖而出,鞋类赛道也已经发展为品牌的支柱业务。据耐克公司财报,2022财年,耐克总营收467亿美元,其中鞋类产品的收入超过291亿美元,营收占比超过六成。
耐克的老对手阿迪达斯也对美国男装设计师品牌汤姆・布朗提出诉讼,认为其在鞋履和运动服上所使用的“四道杠”条纹设计图案侵犯了阿迪达斯经典“三道杠”的设计。
诉讼中,阿迪达斯表示公司每年投入数百万美元的广告宣传费用,而汤姆・布朗则从中获得了影响力。汤姆・布朗则认为条纹是时尚圈内非常常见的设计元素,并不构成侵权,且阿迪达斯是运动品牌,汤姆・布朗是高端时装,双方并不是直接竞争对手。最终,阿迪达斯在这场开年官司中败诉。
“球鞋设计应该是知识产权专利层面的‘外观设计’。”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耐克的经典款球鞋最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上市,当时只是对鞋底申请了外观设计和发明专利,并没有对整个鞋面申请专利。即使申请了,近来 来说已经过了专利保护期。只要没有模仿耐克的商标,竞争对手可以合理使用这些技术或者外观进行复刻。即使耐克起诉品牌方抄袭,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鞋子的外观专利没有超过保护期,未经授权的模仿和复刻属于侵犯著作权,同时还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付建说。
北京商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