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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0月30日丨 东方电气(01072.HK)公告,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意与东方电气集团拟以各自持股比例向东方研究院增资共计人民币10,300万元(其中东方电气集团出资人民币829.15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9,470.85万元),增资总额乃根据东方研究院的资金需求而厘定,用于投资银粉产业。本次交易不涉及东方研究院控制权的变更,倘增资完成,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将分别持有其约91.95%及约8.05%的权益,持股比例维持不变。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尚未就拟增资扩股事项与东方电气集团和东方研究院签署增资协议,公司将适时根据上市规则作出公告。
东方研究院主要营业范围包括信息安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物联网、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谘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 *** ;信息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管理谘询;销售:机电设备、电子电器、计算机软硬件。
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拟增资扩股是基于下述原因,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1)本次交易可以补充东方研究院的资本金,进一步优化其资本结构,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2)本次交易对东方研究院注入的资金将用于投资发展银粉产业,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