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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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One〗、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等主要会计数据同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有多个项目集中兑现,兑现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Two〗、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Three〗、 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Four〗、 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壹』、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宋德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骅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孝保

  『贰』、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宋德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骅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孝保

  『叁』、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306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9时30分在公司〖Fourteen〗、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One〗、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23年10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Two〗、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3070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周骅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周骅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周骅先生简历

  周骅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 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经济师。历任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周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周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 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 ***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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