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富控互动(600634)、太和水( *** )(605081)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均属上海金融法院管辖。
许峰律师 *** 的富控互动股民索赔案已多次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并获得立案,2024年11月26日,再提交一次立案。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该案近来 诉讼时效已经进入最后一个月倒计时。(许峰律师专栏)
2021年12月31日,富控互动公告收到 *** 《行政处罚决定书》,经 *** 查明富控互动违法的事实如下:〖One〗、 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Two〗、 在定期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Three〗、 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在2014年4月30日到2018年1月19日之间买入富控互动**,并且在2018年1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退市富控 *** 入口)
除了富控互动投资者索赔最新提交立案,太和水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
许峰律师 *** 的太和水投资者索赔案已获上海金融法院立案,近来 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2月5日晚,太和水公告收到 *** 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太和水违法事实如下:
2017年起,太和水在江西省抚州市承做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太和水未审慎考虑凤岗河项目的治理争议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财会〔2006〕3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恰当估计凤岗河项目的完工进度,虚增2018年收入798.96万元,同时,太和水2018年虚增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公开披露的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坏账准备、利润总额不准确。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在2023年7月12日之前买入太和水**,并且在2023年7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近来 还可发起索赔。(太和水 *** 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 *** 。十几年来已 *** 近两百只**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 *** 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