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受国务院委托,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第〖Fourteen〗、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就2022年第四季度以来金融工作情况报告,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潘功胜表示,金融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稳步推进金融改革,持续深化对外开放,切实改进金融服务,金融行业整体稳健,金融市场平稳运行,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金融工作取得新进展。
对于金融系统下一步的工作考虑,潘功胜从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等六方面透露具体工作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潘功胜近日表示,今年以来,中国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近期,中国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在积累,亮点增多,预期好转。工业、服务业增速均有所提升,市场销售加快恢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继续扩大,高技术产业投资保持较快增长。中国将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和可持续性方面的平衡,在保持合理增速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中国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有力有效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下一步,要持续用力、乘势而上,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加快经济良性循环,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
加强逆周期调节发挥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
在回顾总结2022年第四季度以来金融工作进展及成效时,潘功胜分别从货币政策执行情况、金融业运行和监管工作情况、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情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情况、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等六方面详细阐述。
近年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潘功胜在会上透露了一组重要数据:
2023年1月至9月,人民币** 新增19.75万亿元,同比多增1.58万亿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有204家企业首次公开发行**(IPO),融资3125亿元。
债券净融资7.6万亿元,占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25.9%。
在货币政策执行方面,2023年以来两次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累计0.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流动性超过1万亿元;截至2023年9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同比增长10.3%,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9.0%。截至9月末,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余额总计7.0万亿元。
除了通过总量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向市场提供合理充裕流动性外,去年以来,金融体系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另一大表现,就是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明显。今年1月至9月,新发放企业** 加权平均利率为3.91%,比2022年同期下降0.32个百分点,其中9月企业** 加权平均利率为3.82%,处于历史更低水平。发挥首套住房** 利率动态调整机 *** 用,前9个月新发放个人住房** 利率为4.13%,同比下降0.88个百分点。
此外,针对近期推动降低存量首套住房** 利率,记者了解到,近来 ,已有超过22万亿元存量房贷利率完成下调,惠及约5000万户、1.5亿人,利率平均降幅0.73个百分点,合计每年减少借款人** 支出1600亿元,户均每年减少3200元。
金融机构总体稳健深化改革成果多
在金融体系整体运行方面,潘功胜表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机构总体稳健,金融市场平稳运行。截至2023年6月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449.21万亿元,金融机构经营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
对于金融监管,潘功胜透露,建立大型支付平台企业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平稳完成互联网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大部分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重点转入常态化监管。加强金融监管执法,1月至9月,人民银行共对10件案件作出73份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共计64.12亿元;金融监管总局处罚银行保险机构2978家次,处罚责任人员5512人次,罚没金额共计63.12亿元; *** 办理案件559件,处罚责任主体518人(家)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75件;国家外汇局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502起,配合公安机关破获 *** 案件95起,查处 *** 交易对手案件259起,罚没共计7.16亿元人民币。
近年来,推进金融法治建设硕果累累。潘功胜介绍,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推动金融稳定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之一次审议,金融稳定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反洗钱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之一类项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列入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立金融领域定期修法协调机制,推进金融领域修法工作进程。
金融管理部门除了要加强金融监管执法,也要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后者主要体现在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和扩大高水平金融对外开放。其中,数据显示,人民币世界 化稳步推进,2023年1月至9月,人民币跨境收付规模39万亿元,同比上升23%,人民币成为我国之一大跨境收付币种。发布实施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将更多优质企业和银行纳入贸易便利化政策范围。优化升级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确保金融风险整体可控
机构改革稳步推进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方面,据潘功胜介绍,按照党中央确立的“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确保金融风险整体可控。
一是继续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2023年1月至8月,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处置不良资产1.5万亿元。推动重点地区和重点机构加快改革化险,制定和完善风险化解方案,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有序推动河南安徽村镇银行等风险后续处置。加快处置恒大人寿、中融信托等高风险保险信托机构。
二是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下调二套房利率政策下限,统一全国层面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配合相关部门将首套房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不认贷”,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延长房地产“金融16条”实施期限,指导金融机构用好3500亿元专项借款、2000亿元保交楼** 支持计划。加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支持力度。
三是支持防范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部委和地方两个层面建立金融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小组,制定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系列文件,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重点地区融资平台平等协商,依法合规、分类施策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控融资平台增量债务,完善常态化融资平台金融债务统计监测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融资平台的风险监测。
四是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深入推进“伪金交所”、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等风险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坚决遏制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持续加大洗钱案件查办力度。
五是防范金融市场风险联动和外部冲击。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完善资本市场跨境资金监测监管机制,有序推进中美审计监管合作,稳妥应对在美中概股风险。防范化解大型房地产企业债券违约风险,维护理财公司流动性稳定,防范信用收缩和风险溢价抬升影响企业融资。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加强外汇市场形势监测,强化预期引导,优化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六是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强化金融机构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加强对风险的及时处置和硬约束。发挥存款保险功能,提高其他行业保障基金保障能力,完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管理。
在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方面,潘功胜表示,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前十 精神的重要举措,对金融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最重要的是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体现在一方面,配合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研究审议金融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等。另一方面,配合组建中央金融工委,统一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工作,指导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
“近来 ,各项改革稳步推进,人员转隶、职能划转、机构编制等工作基本就绪,金融干部队伍严明工作纪律,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潘功胜称。
下一步六大工作看点足
对于金融系统下一步的工作考虑,潘功胜从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等六方面透露具体工作安排。
具体来说,一是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总量上,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稳定性,切实支持扩大内需,增强发展动能,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费用 上,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释放** 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 利率,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
同时,维护好存** 市场秩序。结构上,继续实施好存续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用好用足普惠小微** 支持工具、保交楼** 支持计划和租赁住房** 支持计划。
二是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坚守金融监管主责主业,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把好金融机构准入关,严格股东资质审查。优化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深化跨部门监管执法协作,严厉打击金融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方面,潘功胜透露,将加快推进金融稳定法立法工作,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信托法、票据法、反洗钱法、外汇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修订,推进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保险资金运用监督管理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司债券管理条例等重要立法修法项目。
三是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突出金融支持重点领域,着力增强新增长动能,为大宗消费以及服务消费等消费需求提供稳定的融资支持。对国企和民企一视同仁,加快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和考核激励机制,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强化科技赋能,强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三农”、小微企业、新市民等群体金融服务供给,提高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强化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做好城中村改造。
四是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加长期资本供给,强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各类专业投资机构长周期考核评价机制。扎实推进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壮大各类中长期投资力量。在安全可控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工作,完善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深化与香港资本市场合作。研究推出一揽子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深入推进贸易外汇便利化等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人民币世界 化,构建海外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体系,维护外汇储备资产安全和规模稳定。
五是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序化解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推动兼并重组,该出清的稳妥出清。完善对大型企业集团债务风险的监测,继续稳妥推动存量风险处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地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力度,一视同仁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对非法金融活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强化监测预警。
六是着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进一步推动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从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改革端协同发力,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稳妥化解大型房地产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强化城投债券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波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引导稳定金融市场行为和预期,根据市场形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风险传染,保障金融市场稳健运行。
责编:王昭丞
校对: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