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月17日*ST庞大 *** 息显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 *** 河北监管局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19年12月,你公司破产重整时,重整投资人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做出业绩补偿承诺,即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亿元、11亿元、17亿元,或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达到35亿元。根据你公司披露的近三年业绩情况,与承诺标准相差34.59亿元,重整投资人应于2023年7月28日前以现金方式补偿。但截至近来 ,你公司尚未收到重整投资人业绩补偿款。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一直高度关注你公司重整投资人业绩补偿履行情况,先后两次发函要求其履行承诺义务,两次约谈深商控股主要负责人督促其抓紧制订并落实补偿方案,但重整投资人至今未有实质性安排。为维护庞大集团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现要求你公司管理层切实履职尽责,抓紧督促重整投资人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同时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依法依规进行追讨。我局将持续关注相关情况,并适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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