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息显示,深圳中院近期已对国华网安( *** )(000004)投资者索赔案作出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定比例的一审胜诉判决。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近来 该案尚在诉讼时效内,尚未起诉的投资者仍可发起索赔诉讼,提醒投资者注意。(国华网安 *** 入口)
许峰律师 *** 的国华网安股民索赔案已向深圳中院提交立案,近来 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翔、陈金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认为国华网安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2022年4月28日,国华网安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国华网安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审慎确认收入并考虑子公司商誉减值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判决,结合上述违规事实,2022年1月26日到2022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国华网安**,并且在2022年4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近来 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