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7日晚间,ST富润( *** )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 *** 决定对公司立案。(ST富润 *** 入口)
此次ST富润遭 *** 立案,原因或有迹可循。2023年4月28日,ST富润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05号)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自查,公司在整改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发现了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导致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之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不准确。同日的其他公告还显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随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而戴帽,股价也开启了一波急跌。
近年来,ST富润业绩并不理想,2020年度至2022年度已经连续三年亏损,2023年10月28日上市公司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约9552万元,同比减少28.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72亿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富润遭 *** 立案,尚不清楚是否与此前曝光的会计差错有关,暂定:于2023年4月28日之前买入ST富润,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富润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具体的时段还需要在 *** 行政处罚下达后进一步调整,并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张云律师专栏)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